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教训,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等部署安排,自治区安委会决定从4 月中旬开始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压减事故总量,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 务院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 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 想,深刻汲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和近年来区内外发生的 典型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 识,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压减事故总量,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到全覆盖。大检查工作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十五条硬措施学习宣传情况。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十五条硬措施主要内容,大力营造支持推动十五条措施落实的浓厚氛围。二是十五条硬措施对照检查情况。逐条对照十五条硬措施,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否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深入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是否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是否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是否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是否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风险研判和问题评估,找准问题、交清单压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情况。重点检查:一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部署开展情况。组织制定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二是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合力攻坚治理等重点任务部署落实情况。三是深刻汲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民航、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铁路、城市地铁、涉爆粉尘、冶金、旅游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安全风险情况。
(三)“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检查:一是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新安法宣贯执行年”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现代化手段,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情况。二是推广运用“通报提醒、约谈纠治、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切实治理安全生产领域走过场、以罚代管、屡查屡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
(四)党的二十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各有关部门理直气壮严格执法,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和专业化建设,切实解决执法力量严重薄弱的问题,为重大活动提供安全监管保障情况。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三是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为从4月中旬开始至党的二十大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开展全面自查、专项督查、综合督查贯穿全过程,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一)全面自查。要深刻汲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贵州省“1·3”在建工地重大滑坡事故和“2·25”煤矿重大顶板事故,以及我区贵港市平南县“1·27”景区车辆坠沟、桂林市平乐县“2·2”车辆坠河事故等教训,紧盯各重点行业领域,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深入自查行动。
(二)专项督查。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迎检准备。国务院安委会近期将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同步开展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整理完善工作台账资料,全面查漏补缺,督促企业单位做好现场迎检准备。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和考核巡查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到位。
(四)综合督查。大检查期间,自治区安委会将视疫情形势变化组织综合督查组至少两次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综合督查内容包括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情况。同时,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自治区安委会综合督查组还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盲区漏洞,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高度重视此次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视情况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针对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报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定期通报曝光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典型事故(大检查期间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至少每两个月曝光一次),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工作纪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用好警示通报、约谈纠治、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五)加强疫情防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清单(大检查期间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至少每月报送一次)。并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 总结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适时向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