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的政策文件已列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建立适应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化解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障碍,根据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3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方式
(一)直接在网上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117.141.131.185:8001/po/a?login
(二)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的,请将修改意见(含修改的理由)、提出修改意见者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以下地址:
电子邮箱:nnstcb@163.com。
收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农业农村局11楼1105号办公室,53002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农业农村局1105号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771-2812806。
附件:1.《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