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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5 21:33     来源:南宁市农业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宁农业信息网(www.nnny.gov.cn)上点击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4楼,邮编:530028,电话:0771-5530282,传真0771-5531062,电子邮箱:nn.noyeju@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提高行政效能的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是依法行政、建立法制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预防腐败、建设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本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部署,抓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为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工作。二是纳入年度考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落实责任。我局主要由局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信息工作机构报送我局的工作动态、重要决策、做法措施等,并由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并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录入机关公文信息80多条;在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录入机关公文信息80多条;通过南宁农业信息网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共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农产品价格行情、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各类农业行业信息309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本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南宁农业信息网的功能和作用有待提高。本局信息在网站公开主要还是以网页形式公开为主,网站服务栏目还有待健全完善扩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加强市民和政府之间的联系,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开辟更多获取农业信息的良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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