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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5 21:32     来源:南宁市农业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宁农业信息网(www.nnny.gov.cn)上点击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4楼,邮编:530028,电话:0771-5530282,传真0771-5531062,电子邮箱:nn.noyeju@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09年,本局在南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及时把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和通知,分送局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同志进行传递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二是健全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在原来成立的市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今年根据局领导和局系统各部门负责人职位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市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及时修订和补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年内,我局补充和完善了市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录入、审批和上网发布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及内容,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录入机关公文信息80多条;在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录入机关公文信息80多条;通过南宁农业信息网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共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化、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各类农业行业信息20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本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及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量还不多。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检查,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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