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宁农业信息网(www.nnny.gov.cn)上点击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4楼,邮编:530028,电话:0771-5530282,传真0771-5531062,电子邮箱:nn.noyeju@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本局在南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一是健全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督保障制度等制度,为实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规范内容,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应予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运用载体,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充分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会议、文件、工作简报、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发布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阳光施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公开范围上紧紧抓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围绕人、财、物、事等重点权力部位进行公开。在公开环节上实行全程公开,在决策环节,通过社会调查、咨询、公示、听证等形式,对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进行公开。在执行环节,凡是与权力运行有关的情况,都进行公开,尽量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五是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抓好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互联网信息公开。通过南宁农业信息网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09年南宁农业信息网共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业务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各类农业行业信息1181条。
(二)新闻媒体信息公开。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电视、广播和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三)会议、文件公开。对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的形式公开。
(四)工作简报公开。对本厅业务职能性工作,通过编印工作简报的形式进行公开。全年共编印《南宁农业信息快讯》共计30余期。
(五)其他形式公开。利用科技下乡进村、农资打假等活动,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宣传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强农支农政策和本局的工作措施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本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边工作边总结;二是信息发布程序和制度不够规范,对全厅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农业行业信息量大、繁、杂,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由于局机关未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信息公开工作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条例》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