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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急救小常识

发布时间:2024-09-27 17: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中心   

农机作业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平安幸福,如在农机作业中不幸遭遇农机事故,不必太过慌张,应该这样做:

1.发生农机事故时,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转移,保护现场,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除报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告。


2.农机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抢救失血伤员时,应先进行止血。在紧急情况下急救伤员时须先用压迫法止血,然后再根据出血情况改用其他止血法。



4.遇到伤者被压于车轮或货物下时,不能拉拽伤者的肢体。骨折伤员脊柱可能受损时,不要改变伤员姿势。有玻璃等异物扎入伤者体内时,不能立即拔出。



5.燃油着火时,不能用水灭火。使用灭火器救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灭火器瞄准火焰根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大家珍惜生命,守护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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